现在申请美国亲属移民的人数越来越多,但不少人对这类移民签证不太了解,具体哪些人有资格申请美国亲属移民签证呢?一般有两类:美国公民和美国永久居民。
1. 美国公民:指一些在美国出生、或者由取得美国公民资格的父母的、又或者经过归化(入籍)而成为美国公民的人。
2. 美国永久居民:指在美国取得绿卡的人士,可以在美国永久性居住和工作,并且保留其原有的外国国籍的人(注:如果合法的永久居民未能维持此身份者,会丧失其居留的权利,也可能被强制离境,以往称之为驱逐出境。)
具体而言:
F1 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以上未婚(或离婚未再婚)的子女。
F3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及其所携带的家庭成员(例如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F4 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所携带的家庭成员(例如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F2A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以及其未满21岁未婚子女的移民签证;
F2B 美国永久居民的年满21岁以上的未婚(或离婚)单身子女的移民签证(同时包含其所携带的私生子女、或其与前配偶所生的未成年子女)。
美国的政策一向将家庭聚会列为最高方针,也因而为了达成这个方针,移民法中根据不同的家族联系制订不同的亲属移民类别,以便家族聚会。所以要想透过亲属类移民方法取得美国居留权,他(她)就必须证明:他(她)与具有美国居留权(或美国公民)身份的亲属之间的亲属联系是契合移民局的相关政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