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外汇问题的解释,中国境内非法进行外汇交易超过500万人民币或获利超过10万人民币,均按非法经营罪进行刑事追究。
消息一出,海外华人网友称,
这不仅意味着国家开始清理地下钱庄,
堵死最后资金外逃的路径!
注意!私下换汇将被判刑!
同时也表示大家能在朋友圈或
私下自由换汇的时代要终结了!
据新华社报道,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实施倒买或变相买卖外汇等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情节严重者以非法经营进行处罚。
针对什么是变相买卖外汇,最高法和最高检的相关负责人作出了详尽的说明:
第一种
倒卖外汇行为是指在中国的境内直接以现金倒买倒卖个人手中的外汇。这种现象主要针对的就是各大中国银行营业网点门口倒卖外汇的“黄牛党”。
第二种
变相买卖外汇,是指在形式上进行的不是人民与外汇之间的买卖,而是采取了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人民币偿还外汇,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
最常见的情况就是资金跨国境兑付。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目前多数地下钱庄的主要业务是资金跨国兑付,导致巨额资本外流,社会危害性巨大,属重点打击对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非法交易总额和非法获利是可以累计的,连续多次累计超过500万人民币的总和,或实现10万人民币获利的行为,将被定位刑事犯罪,罪名是非法经营罪!所以小额面值换汇也可能成为刑事犯罪的诱因。
此外,换汇时如满足以下条件,也有机会被认为可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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